“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蒙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而乃瘗”(“瘗”(yì),即埋葬。)
一、“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蒙难,被钉在十字架上”
这端信德的知识,以及牧者应如何勤勉地在信友心中激发对吾主苦难的时常纪念,我们从宗徒的话中可知,他说他只知基督,且是被钉的基督。¹ 因此,在阐释此主题时,牧者应倾注最大的关怀和努力,使信友因纪念如此大恩而受到激励,全心致力于默想天主对我们的良善和仁爱。
此端要求我们相信的
这端的第一部分(我们稍后将论及第二部分)向我们提出应相信:当提庇留·凯撒统治时期,般雀·比拉多治理犹太省时,主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祂被当作罪犯捉拿,受戏弄、凌辱和各式各样的酷刑,最终被钉死。祂的灵魂,按其较感官部分,并非对这些折磨无感觉;因为祂既真实地取了人性,就必然在灵魂里真实地感受到极其尖锐的痛苦。 所以救主说:“我的心神忧闷得要死。”²
虽然人性与天主性位格结合,基督仍按人性真实地感受了苦难的苦涩;因为在基督的一个位格中,两个本性——天主性与人性——各自的属性都得以保全:人性保持了其可受苦、可死亡的性质;天主性则保持了其不可受苦、不可死亡的性质。
然而,如果我们在此看到,耶稣基督是在比拉多任犹太总督时受苦的³,牧者就应解释原因:一是为通过确定时间,使这如此重要而必要的事件能被所有人更确切地知晓——正如宗徒在《弟茂德前书》第六章所做的;二是为表明此事应验了救主的预言:“他们要把祂交在外邦人手里,受戏弄、鞭打、钉死。”⁴
基督为何死于十字架
基督特别选择了十字架的死刑,——“为使生命从死亡所来之处兴起”。那古蛇曾藉树的果实战胜了我们的原祖,如今也被基督藉十字架的木头所战胜。圣教父们曾列举许多理由,说明救主为何选择十字架之死而非其他死法;但牧者只需告知信友:这种死刑,因其被公认为最屈辱、最令人羞愧,被救主选中,因为它最适合、最符合救赎的计划。不仅在外邦人中,十字架之死被视为可憎的、充满耻辱与蔑视;在犹太人中也是如此,因为梅瑟的法律中,凡“挂在木头上的人”都被宣布为“可诅咒的”。⁵
此端的历史部分不可忽略
然而,圣史们已以最精确的细节叙述了此端的历史部分,牧者不应省略。为使信友至少能熟悉此奥迹的主要方面——这些方面对巩固我们信仰的真理尤为必要。因为基督宗教与基督徒的信仰,仿佛就建立在这一端上,如同建立在一个基础上,一旦这基础奠定,整个建筑便稳妥地建立起来。如果基督徒信仰的其他真理都令人难以理解,那么十字架的奥迹无疑更令人难以理解、难以相信。我们很难相信:我们的得救竟系于十字架,以及那位为我们被钉在木头上的那一位。然而,正如宗徒所说,在此我们可以赞叹天主上智的至高智慧:“因为在天主的智慧中,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未能认识天主,天主就乐意藉着我们所传的愚拙道理,拯救那些相信的人。”⁶因此,我们不必惊奇:在基督来临之前,先知们,以及基督死而复活之后,宗徒们,为何如此辛勤地劳苦,以劝服世人基督是世界的救主,并使他们服从于那位被钉者的权能之下。
因此,深知没有什么比十字架的奥迹更超出人类理性,全能的天主自亚当堕落之后,便不停地既用预像,也用先知的预言,来预示祂圣子所要受的死。这些预像不必赘述:亚伯尔,因他兄弟的嫉妒而成为牺牲⁷;依撒格,被命令献为祭品⁸;犹太人出离埃及时所宰杀的羔羊⁹;以及梅瑟在旷野所高举的铜蛇¹⁰——都是主基督苦难与死亡的预像。这事件被许多先知预言过,已众所周知,无需在此详述。且不说达味,他的圣咏包含了救赎的主要奥迹¹¹;依撒意亚的神谕是如此清晰而生动¹²,以致他与其说是预言未来的事件,不如说是记载了已经发生的事。¹³
二、“死而乃瘗”
在解释这些话时,牧者应向信友提出:耶稣基督在受难后确实死亡并被埋葬,这是当信的真理。将此作为一个单独而明确的信仰对象提出,并非没有正当理由:因为有些人否认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因此,宗徒们有正当理由以包含在此信经信端中的信德教义来驳斥这种错误——其真理已被所有圣史一致的见证所确定无疑,他们记载耶稣“断了气”。¹⁴
此外,既然基督是真实而完美的人,基督自然能够死亡——而死亡,正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因此,当我们说耶稣死了,我们意指祂的灵魂与身体分离了,而非祂的天主性也分离了。相反,我们坚定相信并宣认:当祂的灵魂与身体分离时,祂的天主性始终同时与坟墓中的身体和灵薄狱中的灵魂相结合。天主子必须死亡,“是为藉着死亡,毁灭那握有死亡权势者,即魔鬼,并解救那些因恐惧死亡、一生处于奴役中的人。”¹⁵
救主特有的特权,在于祂在自己所定之时死亡,且与其说因外在的暴力,不如说因内在的同意而死亡。不仅祂的死亡,连其时间与地点,都由祂自己决定——正如依撒意亚所言:“祂被献出,因为这是祂自己的意愿。”¹⁶基督在受难前也曾亲自宣告:“我舍弃我的生命,为再取回它。没有人夺去我的生命,而是我自愿舍弃的。我有权舍弃它,也有权再取回它。”¹⁷至于时间与地点,当黑落德阴谋杀害基督时,祂说:“你们去告诉那个狐狸:看,我今天明天驱魔治病,第三天我就完成了。但是今天明天后天,我必须前行,因为先知不宜死在耶路撒冷之外。”¹⁸因此,基督献出自己,并非出于勉强,也非受外力强迫,而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基督迎着敌人走去,说“我就是”¹⁹;一切不公与残忍加于祂的刑罚,祂都自愿承受。
当我们默想救主的痛苦与折磨时,没有什么比反思救主自愿承受这一切,更能在我们灵魂中激发生动的感恩与热爱之情了。倘若有人为我们的缘故,被迫承受各种痛苦,我们对他感恩的资格便会显得很可疑;但倘若他是自由地、且只为我们而承受死亡,尽管他本有能力避免它——那么,这恩惠之大,竟使最感恩的心也无法以相称的感谢回报,甚至无法充分感受到这恩情的深度。我们由此可以想象,耶稣基督对我们的爱是何等超绝而强烈,祂对我们所拥有的权利又是何等神圣而无限。
然而,当我们宣认基督被埋葬时,我们之所以将此视为此端的一个单独部分,并非因为它在“基督死亡”的问题之外,增添了任何新的困难——因为我们既相信基督死了,自然也能轻易相信祂被埋葬了。在信经中加入“被埋葬”一词,首先是为使祂的死亡更加确定,因为一个人死亡的最有力证据,便是他的身体的埋葬;其次,是为使基督复活的奇迹更加真实而光辉。然而,我们并非只相信基督的身体被埋葬了:这些话所提出、作为我们信仰主要对象的,乃是天主圣子被埋葬了——正如按照公教信仰的规则,我们也真实地说,天主圣子由童贞女诞生,天主圣子死了。因为,既然天主性从未与那被安放在坟墓中的基督的身体分离,我们便真实地宣认:天主圣子被埋葬了。
译注: 此处“天主圣子”指降生成人的第二位,而非整个圣三。被埋葬的是圣子的身体,圣子的天主性从未与之分离;故按“位格合一”的教义,我们可说“天主圣子被埋葬了”。
至于埋葬的地点和方式,圣史们所记载的足以满足牧者教导的目的。²⁰ 然而,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其一,基督的身体在坟墓中丝毫没有腐朽,正如先知的预言:“祢不会让祢的圣者见到腐朽”²¹;其二,关于此端的各个部分,埋葬、苦难以及死亡,是归于耶稣基督,不是作为天主,而是作为人:受苦和死亡是人性所特有的,虽然它们也归于天主,因为它们恰当地归属于那同时是完美天主和完美人的位格。
受苦者的尊荣
当信友获得了这些知识后,牧者接着应解释基督苦难与死亡的各个细节——这些细节能使他们即使不能理解,至少也能默想这令人惊叹的奥迹是何等无限深广。首先,我们当思:受苦的到底是谁?我们要说出来,甚至在脑子里想一想:祂的尊贵荣耀,绝非人力所能及。论到祂,圣若望说,祂是“起初与天主同在的圣言”²²;宗徒则以这些崇高的话来描述祂:“祂是天主所立为万有的继承者,也藉着祂创造了世界。祂是天主光荣的反映,是天主本体的真像,以自己大能的话支撑万有;祂在涤除了罪恶之后,便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边。”²³简言之,受苦的是耶稣基督——既是真天主,又是真人!造物主为受造物受苦——主为仆人受苦——祂受苦,而万有,即诸天、世人、天神,都是由祂、藉着祂、并在祂内受造的。²⁴
反思
因此,毫不奇怪:当基督在如此酷刑的重压下挣扎时,大地震动,诸天摇撼,正如《圣经》所载:“大地震动,岩石崩裂,太阳昏暗,全地都黑暗了。”²⁵如果连无声无息、无生命的自然,都对其垂死之主所受的痛苦表示同情,那么,作为这建筑的活石²⁶,信友更该以何等泪流如注,来表达他们的悲伤。
救主受苦的原因:第一,祂对我们的爱
救主受苦的原因也应加以解释,如此,天主对我们爱的伟大与强烈才能更充分地显现。如果有人问:天主子为何承受祂至苦苦难的折磨?我们将在那遗传的原罪毒素中找到主要原因——在自世界开始至今延续的罪恶与罪行中,以及在将要延续到世界末日的那些罪中。天主子在祂的苦难与死亡中,为所有时代的一切罪过作了赎价;基督将这些罪过呈献给永恒的圣父,以无限的补赎永远消除了它们。因此,祂苦难的主要原因,正是祂对我们的爱。
此外,为增加此奥迹的尊严,基督不仅为罪人受苦;而且所有折磨基督的行凶者和执行者,本身也是罪人。宗徒在致希伯来人书中用这些话提醒我们:“你们要仔细想想,基督怎样忍受了罪人如此顽强的反对,免得你们灰心丧志。”²⁷ 在这罪责中,牵涉到所有频繁犯罪的人;因为,正如我们的罪恶将主基督置于十字架的死亡,那些沉溺于罪恶和不义的人,就他们所能做的而言,便是“将天主子再次钉在十字架上,嘲弄祂”。²⁸ 与犹太人的罪相比,我们的罪责因这对比而显得更加深重;根据宗徒的见证,“如果他们知道,他们绝不会钉死光荣的主”;²⁹ 而我们,明明宣称认识祂,相反,却以行为否认祂,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对基督伸出暴力之手。³⁰
译注:“以行为否认祂”参弟铎书1:16;“对基督施加暴力”指罪人以其恶行再次将天主子钉在十字架上(参希伯来书6:6),与基督的苦难有分。
然而,主基督的死亡,既是父所交付的,也是祂自己交付的,我们从依撒意亚的话中得知:“为了我人民的罪恶,我打击了他”³¹;稍早,当这位先知充满天主圣神,看见主满身鞭痕和伤口时,说:“我们都像羊一样迷了路,各人转向自己的路;上主把众人的罪过都归在他身上”³²。但论到救主,经上说:“如果祂将自己的性命献作赎罪祭,祂必看到长寿的后裔”³³。当宗徒在另一方面希望向我们展示,我们应如何自信地信赖天主无限的仁慈和良善时,措辞更重地指出了这一点:“祂既没有怜惜自己的儿子,反而为我们众人把祂交出了,岂不也把万有和祂一同赐给我们吗?”³⁴
牧者教导的下一个主题,是救主苦难的苦涩。然而,如果我们记住“祂的汗珠如同血滴,滴在地上”³⁵——而这仅仅发生在基督预尝即将忍受的折磨与痛苦之时——那么我们必须立刻明白:救主的悲伤已达极点。因为,如果这血汗已经表明主所将承受的痛苦如此沉重,那么当这些痛苦实际降在祂身上时,又该是何等剧烈?
我们的主承受了身心最剧烈的痛苦,这是确凿无疑的。首先,基督身体没有一部分不经历最痛苦的折磨:祂的手和脚被钉子钉在十字架上,祂的头被荆棘刺伤、被苇子击打,祂的脸被唾沫玷污、被拳头击打,祂的全身满是鞭痕。各阶层、各种条件的人都聚集起来,“攻击上主和祂的受傅者”³⁶——犹太人和外邦人是祂苦难的策划者、作者与执行者;犹达斯出卖了祂³⁷,伯多禄否认了祂³⁸,其余的人都离弃了祂³⁹。当祂悬挂在刑具上时,我们岂不难以抉择:是该哀悼祂的痛苦,还是该哀悼祂的耻辱——抑或两者兼有?的确,再没有比这更可耻、更残酷的死法,是人所能设计出来的——而这通常只用于犯了罪、穷凶极恶的罪犯——一种因时间漫长而愈发折磨人的死刑!
救主的痛苦因救主身体的构造与禀赋而加剧。祂的身体由圣神的德能所形成,其构造比常人更为精细,因此对痛苦的感受也更为敏锐。至于祂内心的精神痛苦,那无疑也是极度的;因为那些经历折磨与酷刑的圣徒们,并非没有来自天上的安慰——这不仅使他们能耐心地承受这些暴力,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使他们在痛苦之中也感到内心充满喜悦。“我为了你们,在我的肉身上,补足基督苦难所欠缺的,为祂的身体,就是教会”⁴⁰,宗徒说;在另一处又说:“我充满了安慰,在我们一切磨难中,我非常喜乐。”⁴¹基督我们的主却没有以任何甘甜来调和祂苦难的苦杯,而是允许祂的人性按其本性,去如此敏锐地感受每一种折磨。
译注: 关于“补充基督苦难所欠缺的”,此处并非说基督的苦难有缺欠,而是指基督的苦难在我们身上尚未完全实现其功效,需要我们以忍耐和奉献来参与。
苦难是丰富恩宠的泉源
基督苦难为人类带来的祝福和益处,尚待解释。首先,吾主的苦难将我们从罪恶中解救出来;因为,正如圣若望所说:“祂爱了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净了我们的罪过”⁴²;“祂使我们与祂一同复活,”宗徒说,“赦免了我们的一切过犯,勾销了那反对我们的、与我们为敌的债券,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⁴³
祂将我们从魔鬼的暴政中解救出来,因为吾主亲自说:“现在就是这世界受审判的时候;现在这世界的元首要被赶出去;至于我,当我从地上被举起来时,便要吸引众人来归向我。”⁴⁴基督偿付了我们的罪所应得的惩罚;而且,既然没有比这更中悦、更可接受的祭品能献给天主,基督便使我们与父和好⁴⁵,平息了天父的义怒,满足了天父的公义。最后,祂以自己的苦难为我们的罪作了赎价,为我们打开了天堂——那因人类共同的罪恶而关闭的天堂,正如宗徒的话:“所以,弟兄们!我们既然怀着坦然无惧的信心,靠着基督的宝血,得以进入圣所。”⁴⁶
我们在这旧约中也有此奥迹的预像和象征:那些在至高司祭去世以前不得回归本乡的人⁴⁷,正预表了这一点——直到那至高的、永恒的大司祭基督耶稣死亡,并藉着死亡,为那些藉圣事得以净化、因拥有信望爱三德而分享祂苦难的人打开天堂之前,没有人,无论其生活多么正义,能靠自己的努力进入天堂。
译注: 参户籍纪35:25-28:误杀人者须留在避难城,直到大司祭去世,才可返回本乡。此法律预表基督——永恒的大司祭——藉其死亡为义人打开天乡。此处“靠自己的努力”并非否定善行与恩宠合作的价值,而是强调:进入天堂根本上是恩宠的恩赐,而非人凭本性能力可“挣得”的报酬。旧约圣祖们虽生活正义,但在基督死而复活、打开天堂之前,仍不能靠自身进入天乡。因此,这一表述与“因信德藉恩宠得救”的教义一致,并不与“信德没有行为是死的”(雅2:26)相矛盾。
牧者应教导:所有这些无价而神圣的祝福,都是从基督的苦难流到我们身上的。首先,因为耶稣基督以其奇妙的方式,向祂的永恒圣父为我们的罪所作的补赎,是充足而完满的;基督为我们的罪所付的赎价,不仅等于,而且远远超过我们所欠的罪债。再者,这祭品最中悦于天主,因为当它由祂的圣子在十字架的祭坛上奉献时,完全平息了天主的义怒与愤慨。宗徒教导这一点,说:“基督爱了我们,并为我们交出了自己,作为献给天主的馨香祭品。”⁴⁸关于基督以宝血赢得的救赎,宗徒之长说:“你们得救赎,不是用那些能朽坏的金银,从你们祖先传下来的虚妄生活中,而是用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玷无瑕的羔羊之血。”⁴⁹
除了这些无价的祝福,我们还领受了另一个最重要的恩惠。仅在苦难中,我们就拥有实践每一种美德的最光辉榜样。忍耐、谦卑、崇高的仁爱、温和、服从,以及不仅在为义受苦时、而且在面对死亡时的不屈灵魂,在受苦的救主身上是如此显著,以致我们可以真实地说:仅在基督受难的那一天,基督就以身作则,活出了祂在整个公开传教期间所教导的一切道德戒律。我们对主基督这救恩苦难的阐述,已简要至此。但愿天主恩赐我们:使这些奥迹常存我们心中,使我们学会与基督同受苦、同死、同埋葬;好使我们洗净罪恶的污点,与祂一同复活,活于新生活,最终,藉祂的恩宠与仁慈,得以分享天国的光荣。
注释
¹ 参阅 格林多前书 2:2。
²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6:38。
³ 参阅 圣路加福音 3:1。
⁴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0:19。
⁵ 参阅 申命纪 21:23;迦拉达书 3:13。
⁶ 参阅 格林多前书 1:21。
⁷ 参阅 创世纪 4:8。
⁸ 参阅 创世纪 22:9-10。
⁹ 参阅 出谷纪 12:3-7。
¹⁰ 参阅 户籍纪 21:8-9。
¹¹ 参阅 圣咏 2;22;69;109。
¹² 参阅 依撒意亚 53章。
¹³ 参阅 圣热罗尼莫《致保利努书》结尾。
¹⁴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7:50;圣马尔谷福音 15:37;圣路加福音 23:46;圣若望福音 19:30。
¹⁵ 参阅 希伯来书 2:14-15。
¹⁶ 参阅 依撒意亚 53:7。此处引文依拉丁通行本:“祂被献出,因为这是祂自己的意愿。”思高本作:“他受虐待,仍然谦逊忍受,总不开口。”
¹⁷ 参阅 圣若望福音 10:17-18。
¹⁸ 参阅 圣路加福音 13:32-33。
¹⁹ 参阅 圣若望福音 18:5。
²⁰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7:57-61;圣马尔谷福音 15:42-47;圣路加福音 23:50-56;圣若望福音 19:38-42。
²¹ 参阅 圣咏 16:10。
²² 参阅 圣若望福音 1:1。
²³ 参阅 希伯来书 1:2-3。
²⁴ 参阅 罗马书 11:36。
²⁵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7:51-52;圣路加福音 23:44-45。
²⁶ 参阅 伯多禄前书 2:5。
²⁷ 参阅 希伯来书 12:3。
²⁸ 参阅 希伯来书 6:6。
²⁹ 参阅 格林多前书 2:8。
³⁰ 参阅 弟铎书 1:16。
³¹ 参阅 依撒意亚 53:8。
³² 参阅 依撒意亚 53:6。
³³ 参阅 依撒意亚 53:10。
³⁴ 参阅 罗马书 8:32。
³⁵ 参阅 圣路加福音 22:44。
³⁶ 参阅 圣咏 2:2。
³⁷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6:47-50。
³⁸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6:69-75。
³⁹ 参阅 圣玛窦福音 26:56。
⁴⁰ 参阅 哥罗森书 1:24。
⁴¹ 参阅 格林多后书 7:4。
⁴² 参阅 默示录 1:5。
⁴³ 参阅 哥罗森书 2:13-14。
⁴⁴ 参阅 圣若望福音 12:31-32。
⁴⁵ 参阅 罗马书 5:10;格林多后书 5:18-19。
⁴⁶ 参阅 希伯来书 10:19。
⁴⁷ 参阅 户籍纪 35:25-28。
⁴⁸ 参阅 厄弗所书 5:2。
⁴⁹ 参阅 伯多禄前书 1:1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