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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神圣特利腾大公会议之命编纂、由教宗颁布的《罗马教理》初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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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信经第十端 “罪之赦”
信经第十端 “罪之赦”
浏览次数:95 更新时间:2026-10-1
 
 

第十端

“罪之赦”

相信这一信端,对得救是必要的

将此端列于信经的其他各端之中,足以使我们确信,它所传达的真理不仅本身是一个神圣奥迹,而且也是一个为得救所必需的奥迹。我们已说过,若无对信经各端的坚定信仰,基督徒的虔敬便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成全。

罪之赦这一端,本应给每个心智带来内在明证,似乎不需要其他权威来支持。然而,即使它需要,也已经足够:因为救主在升天前不久,“开启祂门徒的理智,使他们能明白《圣经》”时,用这些话为此信经之端作证,就已足够了:

“基督必须受苦,第三日从死者中复活,并且必须因祂的名,传讲悔改和罪赦,从耶路撒冷起,直到万邦。”¹

牧者只要好好权衡这些话,便会立刻明白,主已委他以最神圣的职责:不仅将得救所需的一切教导信友,而且要特别仔细地解释信经的这一端。

因此,牧者有责任教导:不仅“罪之赦”存在于公教会——正如依撒意亚所预言的:“住在那里的人民,他们的罪过已获赦免”²——而且赦罪的权能也存在于同一教会;³ 如果这权能按照吾主所规定的法律正确行使,那么,我们有义务相信,它确实能宽恕和赦免罪恶。

洗礼赦罪

然而,当我们第一次在洗礼池前宣认信仰,并在其净化之水中被洗净时,我们领受了这完整的、无条件的赦免;以致不再留下任何原罪或本罪,没有任何罪过或疏忽需要补赎,也没有任何应受的惩罚存留在我们身上。

可是,洗礼的恩宠并未免除我们本性的一切软弱;相反,既然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与私欲偏情的冲动斗争,而这冲动总是伺机诱惑我们犯罪,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人,能如此有力地抵抗这冲动的攻击,或如此警惕地守护自己的灵魂,以致能逃脱撒殚的所有陷阱。⁴

教会领受了天国的钥匙

因此,既然教会需要一种不同于洗礼的赦罪权能,天国的钥匙便托付给了她;藉此,人若忏悔,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罪人,也能获得罪的赦免。

这真理由《圣经》最无可争议的权威所担保:在圣玛窦福音中,主对伯多禄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⁵;又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⁶。再者,圣若望的见证保证,主向宗徒们嘘气说:“你们领受圣神吧!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你们存留谁的,就给谁存留”⁷。这权能的行使也不限于特定的罪,因为无论多么严重的罪行,教会都有权赦免;同样,无论多么堕落的罪人,只要他真诚地悔改过去的过犯,就应满怀信心地希望获得宽恕。⁸ 这权能的行使也不限于特定的时间;因为每当罪人离开邪恶的道路,他就不应被拒绝。我们从吾主对宗徒之长的回答中得知,他问应宽恕犯罪的弟兄多少次,是否七次:“不是七次,”救主说,“而是七十个七次”⁹。

译注: 这里所说的“教会都有权赦免”,是指教会拥有赦免一切可赦之罪的权柄。但圣经提到一种“不得赦免”的罪,即“亵渎圣神”(谷3:28-29;玛12:31-32)。这罪不得赦免,并非天主仁慈有限,而是人故意、彻底拒绝天主的恩宠和宽恕,拒绝悔改。告解圣事的赦免,前提是真实的痛悔和改过的决心;人若执意不悔改,便无法领受这赦免。

赦罪权能的范围

然而,如果我们看这权能的施行者,或看它应被行使的方式,这权能的范围就不会显得那么广泛;因为它并非赐予所有人,而只赐予主教和司铎;而且,罪恶只能藉正确施行的圣事而得赦免。教会没有领受以其他方式赦罪的权能。¹⁰

 

赦罪出于天主的无限权能

然而,为激发信友对这由天主特殊仁慈赐予教会的属天恩赐的惊叹,并使他们以更活泼的虔敬情感来领受其益处,牧者应努力指出这恩赐所赋予的恩宠何等尊荣、何等广远。若有什么方法最能达到此目的,那就是谨慎地阐明:那能赦免罪恶、使不义者恢复成义状态的权能,其效能该有多大。这显然是天主无限权能的运作,而这权能,正是我们相信使死者复活、并从无中创造世界所必需的那同一权能。¹¹ 但若圣奥斯定的权威所言属实¹²,将罪人从罪恶状态恢复到义德状态,甚至比从无中创造天地更伟大,虽然这创造只能是天主无限权能的作为;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认为赦罪也是这同一无限权能运作的结果。因此,古代教父们正确地说,唯有天主能赦罪,如此奇妙的工作应归于天主的无限美善和权能:“是我,是我自己,为了我自己的缘故,免除了你的过犯”¹³。赦罪似乎与免除金钱债务完全类似:因此,正如唯有债权人能免除金钱债务,同样,我们只欠天主的罪债(我们每日祈祷:“宽免我们的债”¹⁴),显然只能由天主赦免,而不能由任何其他受造物赦免。

此权能首先赐予降身成人的基督

但这奇妙的恩赐,这神圣恩宠的倾注,从未赐予任何受造物,直到天主成为人。基督我们的主,虽然是真天主,却正是作为人,首先从天父领受了这崇高特权:“为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祂对瘫子说,“起来,拿起你的床,回家去吧”¹⁵。

因此,祂既成为人,正是为将这赦罪之恩赐予人,便在升天、坐于天主右边之前,将这权柄传授给了教会中的主教和司铎。

唯有基督凭自己的权柄赦罪;至于主教和司铎,则作为祂的仆人,凭基督所授予他们的权柄赦罪。

最大的恩赐

因此,凡是天主无限权能的作为,都最值得我们钦佩,也要求我们献上最深的敬意。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立刻明白:这由基督我们的主慷慨之手赐给教会的恩赐,其价值实在无法估量。

天主以其慈父般的仁慈,决定了消除世上罪恶的方式。这件事本身,必能有力地促使信友默想这伟大的恩惠:天主的旨意,是要我们众人的过犯由祂唯一圣子的宝血来补赎,并由圣子甘愿承担我们罪过的责任,承受最残酷的死亡,即义者代替不义者,无辜者代替有罪者。¹⁶

因此,当我们反思“你们不是用能朽坏的金银等物,由你们祖传的虚妄生活中被赎出来的,而是用宝血,即无玷无瑕的羔羊基督的宝血”¹⁷ 时,我们自然会得出结论:再没有比这赦罪权能更大的恩赐了,它宣告了天主不可言喻的上智和祂对我们无比的爱。

大罪是何等邪恶

这反思必在所有信友心中产生最丰硕的属灵果实;因为谁以一个大罪冒犯天主,便立即丧失他以前通过基督的苦难和死亡所可能获得的一切功绩,并被完全排除在天国之门外。而这门户,原已关闭,却藉救主的苦难为所有人重新打开。事实上,当这反思进入心智时,人不可能不被最焦虑的关切所打动,并默想那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人类悲惨景象。但如果我们转向天主赐予祂教会这奇妙权能,并坚信此端,确信每个罪人都被提供了藉天主恩宠恢复其先前尊严的途径;我们便无法抗拒极度的喜悦、欢欣和喜乐的情感,必须向天主献上永不止息的感谢。如果当我们身患重病时,由医生的医术和辛劳为我们准备的药物,通常令我们感激和欣慰;那么,由天主的上智所设立、为医治我们灵魂疾病并恢复我们恩宠生命的药物,岂不更令我们感激和欣慰?这些药物,不同于用于恢复身体健康的药物,带来的不是不确定的康复希望,而是给那些渴望被治愈的人带来确定的痊愈。

信友应求助于这权能的行使

因此,信友既已认清这恩赐如此卓越而崇高,就应受劝勉,善加运用。因为,一个人若不去使用那真正有益而必需的恩赐,便足以表明他轻视这恩赐。更何况,主将赦罪的权柄授予教会,正是为使众人都能求助于这治愈的良药。正如没有洗礼,无人能除去原罪;同样,人若渴望重获因犯大罪而失去的洗礼恩宠,就必须藉忏悔圣事,才能恢复那失去的纯洁。¹⁸

应避免滥用此赦罪权能的危险

然而,在此也应告诫信友,要警惕另一种危险:有些人因为知道这完全赦罪的权能随时可以求助——正如我们已说过的——就更容易犯罪,或迟迟不肯悔改。因为,这种一再犯罪的心,分明是在伤害并侮辱这神圣的权能,使他们不配领受天主的仁慈;同样,迟迟不肯悔改,也令人担心: 他们若被死亡突然夺去,可能徒然宣称相信罪之赦免 ,而这赦免,已因他们的迟延和拖延而正当地丧失了。

注释

¹ 参阅 圣路加福音 24:46-47。
² 参阅 依撒意亚 33:24。
³ 参阅 圣玛窦福音 16:19;18:18;圣若望福音 20:22-23。
⁴ 参阅 圣若望一书 1:8-10。
⁵ 参阅 圣玛窦福音 16:19。
⁶ 参阅 圣玛窦福音 18:18。
⁷ 参阅 圣若望福音 20:22-23。
⁸ 参阅 圣奥斯定《若望福音注释》第33篇;圣金口若望《论忏悔》第1-2卷。
⁹ 参阅 圣玛窦福音 18:21-22。
¹
⁰ 参阅 特利腾大公会议 第十四会期 论忏悔圣事 第1章;第7条教规。
¹¹ 参阅 圣奥斯定《若望福音注释》第72篇。
¹² 参阅 圣奥斯定《论时间的讲道》第41篇。
¹³ 参阅 依撒意亚 43:25。
¹
⁴ 参阅 圣玛窦福音 6:12。
¹
⁵ 参阅 圣玛窦福音 9:6-7。
¹
⁶ 参阅 伯多禄前书 3:18。
¹
⁷ 参阅 伯多禄前书 1:18-19。
¹
⁸ 参阅 圣奥斯定《若望福音注释》第33篇;《讲道集》第50篇第41篇;圣盎博罗削《论忏悔》第2卷第1-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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