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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热罗尼莫《圣玛窦福音注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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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四卷 圣玛窦福音第二十三章注释
第四卷 圣玛窦福音第二十三章注释
浏览次数:104 更新时间:2026-8-6
 
 


23:1–3 那时,耶稣对群众和门徒讲论说:‘经师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座位上,凡他们对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遵守遵行;但不要照他们的行为去做,因为他们只说不做。’”

还有什么比主更温和、更仁慈的呢?主受法利塞人的试探,他们的阴谋被粉碎,正如圣咏作者所说:“孩童的箭矢成了他们的创伤。” 然而,因着司祭职和职务的尊严,主劝勉百姓要服从他们,留意他们的教导,却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至于主所说的“经师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座位上”,“座位”是指法律的知识。因此,我们当明白:圣咏警告我们不可与亵慢人同坐,而主推翻了卖鸽子者的凳子,正是为洁净那被玷污的职分。¹ ¹¹

23:4 他们把沉重而难以负荷的担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却不肯用一个指头去动一下。”

这话普遍适用于一切教导别人行善、自己却连最轻微的事也不肯做的教师。应当注意:肩膀、指头、担子以及捆担子的绳索——这些都不应只按字面理解,而应领会其属灵的含义。

译注: “肩膀”指人承当责任的能力;“指头”指最微小的行动;“担子”指法律和传统加给人的规条;“绳索”指捆绑这些规条的方式——法利塞人把规条捆得又紧又多,却不亲手解开任何一个,也不愿以行为为别人开路。热罗尼莫借此指出:真正的教师,不是以言语加给人重担,而是以行动扶助软弱的人。

23:5 他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叫人看见。”

因此,凡做事为叫人看见的人,就是经师和法利塞人。

23:5–7 “为此,他们把经匣放宽,衣穗加长;他们又爱筵席上的首位,会堂中的上座,街市上的致敬,以及受人称为‘辣彼’。”

法利塞人的恶习,连我们这些后来的人也沾染了!

梅瑟曾吩咐百姓将诫命系在手上、悬在额前,作为标记¹²——意思是:你们的行为要遵行我的诫命,昼夜默想,不可忘记。法利塞人却把这话变成字面上的迷信,将十诫写在小羊皮卷上,绑在额前当冠冕,走在街上叫人看见,好显得自己比别人更虔诚。

梅瑟还吩咐过,要在衣服四角缝上繸头¹³,为叫以色列人在万民中显明自己是天主的子民。法利塞人却把衣穗越做越长,为叫人看见。他们还故意在穗子里绑上尖刺,走路坐下时被扎到,好提醒自己别忘了事奉天主。但这一切,做给人看罢了。

经匣放宽,衣穗加长,筵席上争首位,会堂里坐上座,街市上受人致敬,又喜欢人称他们“辣彼”——他们做的每件事,都要叫人看见。但他们不明白:这些事本当存在心里,不是挂在身上。

译注: “经匣”希腊文作phylacteries,意为“保护物”,法利塞人佩戴它以为得庇护。热罗尼莫指出,真正的保护不在外物,而在于内心持守天主的话。那些随身携带小福音书和十字架木块的人,存心固然是好,热心也值得称赞,但若只把这些物件当作护身符,却不照着福音生活,那便是与法利塞人并无二致了。

23:8–10 至于你们,却不要被称为‘辣彼’,因为你们的师傅只有一位;也不要称地上的人为父,因为你们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你们也不要被称为导师,因为你们的导师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亚。”

除了天主父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以外,不当称任何人为“师傅”或“父”。称天主为父,因为万物都出于祂;¹ 称基督为师傅,因为万物都借着祂,也因祂在肉身的救恩中,使我们与天主和好。²

有人会问:这与宗徒自称外邦人的“师傅”²¹ 是否矛盾?或者,在巴勒斯坦和埃及的隐修院里,彼此称为“父亲”,又怎么说?答案是这样:按本性作父和师是一回事,出于关爱之情而称父和师是另一回事。称一个人为“父亲”,是尊重他的年长,不是说他创造了我们的生命;称一个人为“师傅”,是因他与那真正的师傅相连。正如独一的天主和独一的子,并不妨碍人因义子名分被称为“神”和“子”——这不是按本性,而是按恩宠;²² 同样,独一的父和独一的师傅,也不妨碍人因参与祂的职分而被称为父和师傅——这不是按绝对权柄,而是按分享的职分。

译注:耶稣说“你们的导师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亚”时,祂是在宣告自己就是那位默西亚——即便门徒当时还没完全明白,但这并不改变事实。祂是在用这句话,将一切人类的教导权柄置于祂自己的权柄之下,为后来整个教会建立了一个永恒的根基。

23:13 祸哉,你们经师和法利塞假善人!因为你们给人封闭了天国:你们自己不进去,也不让愿意进去的人进去。”

经师和法利塞人拥有法律和先知的知识。他们知道基督是天主子,并非不知道基督由童贞女所生。他们因贪图辖制百姓的利益,自己不肯进入天国,也阻挡那些愿意进去的人。这正是先知在欧瑟亚书中所控诉的:“司祭们隐藏了道路,杀了舍根”;²³ 又一处说:“司祭们没有指明上主在哪里。”² 凡以自己的恶行使门徒跌倒的教师,就是在他们面前关闭了天国。

23:15 祸哉,你们经师和法利塞假善人!因为你们走遍海洋和陆地,为劝化一个人入教;当他入了教以后,你们却使他成为比你们更坏的‘地狱之子’。”

人寻求事物时往往热心,得着之后却难以保持同样的热心。经师和法利塞人走遍天下,名为劝人入教,实为谋取利益——他们借着敬虔的外表,从外邦人中劝化人归入犹太教,即把一个未受割损的外邦人纳入天主的子民。那人先前身为外邦人时,不过是迷失的,是地狱之子。但等他入了教,成了天主的家仆,却看见教师的恶行——他们教导一套,行的却是另一套——他便转回到自己的呕吐物中。² 他原是入了教的人,如今却背弃了信仰,因此要受更重的刑罚。称他为“地狱之子”,正如主称“丧亡之子”和“今世之子”一样——各人的称呼,是按他所行的事而定。² ²

23:16–22 祸哉,你们这些瞎眼的向导!你们说:‘谁若指着圣所发誓,不算什么;但谁若指着圣所的金子发誓,就该还愿。’你们这些瞎眼的人!是金子更贵重,还是使金子成圣的圣所更贵重呢?又说:‘谁若指着全燔祭坛发誓,不算什么;但是谁若指着祭坛上的供物发誓,就该还愿。’你瞎眼的人哪!是供物更贵重,还是使供物成圣的全燔祭坛更贵重呢?所以,谁若指着祭坛发誓,就是指它和它上面的一切起誓;谁若指着圣所发誓,就是指它和那住在它内的起誓;谁若指着天发誓,就是指天主的宝座和那坐在它内的起誓。”

我们上文² 已解释过法利塞人的传统“凡我所能帮助你的,就成了献仪”² 的意思。如今这里被谴责的是法利塞人的双重标准,同时也暴露出他们贪婪的借口。因此,他们被证实凡事都为利益而做,并非为爱天主。正如他们加长经匣和衣穗,以圣善的名声追求荣耀,并借着荣耀的机会谋取利益一样;另一个从传统中编造出来的诡计也暴露了这不敬虔的教师。

他们的规矩是:指着圣所或祭坛发誓,即使撒谎也不算罪;但若指着圣所的金子或祭坛的供物发誓,就必须兑现,否则就要被追讨。因此,主揭露了他们的愚昧和欺诈。因为圣所远大于被圣所成圣的金子,祭坛也远大于被祭坛成圣的祭品。但他们所做的一切,并非出于敬畏天主,而是出于对财富的贪欲。

23:23 祸哉,你们经师和法利塞假善人!因为你们捐献薄荷、茴香和莳萝的十分之一,却忽视了法律上更重要的公义、仁慈和信义;这些固然该做,那些也不可忽视。”

法律中有许多诫命,有些清楚明白,如圣咏所说:“上主的诫命是光明的,能照亮眼睛”;³ 有些直接关乎行为,如“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等等。³¹ 主也曾为维持司祭和肋未人的生活而赐下诫命——他们的产业就是上主,³² 即一切献于圣殿之物的十分之一³³(这里暂且不提其中奥秘的意义)。

但法利塞人只热心于这一条——就是积累财物进项。至于其他更重要的事,他们漠不关心,毫不在意有人遵行与否。因此,主指控他们:连薄荷、茴香、莳萝这些普通香草的十分之一都斤斤计较,却忽视了公义、仁慈和对天主的信实——这些才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事。

23:24 瞎眼的向导!你们滤出蚊蚋,却吞下了骆驼。”

按这上下文和诫命的重要性来看,“骆驼”是指公义、仁慈和信义这样的大事;“蚊蚋”则指薄荷、茴香、莳萝和其他普通香草的十分之一。我们违背天主的诫命,吞下并忽视了这些大事;却因貌似虔敬,反而对那些能带来利益的小事显出勤勉。

23:25–26 祸哉,你们经师和法利塞假善人!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满是劫掠和贪欲。瞎眼的法利塞人!你应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使外面也成为清洁的。”

主用不同的话,说的却是同一件事——法利塞人的伪装和虚假。他们叫人看见的是一套,自己在家里行的却是另一套。问题不在于杯盘本身,而在于他们用这一切外表的洁净来掩饰内心的污秽:衣着、言语、经匣、衣穗、冗长的祈祷——凡此种种,都是做给人看的。里面却充满了贪婪和恶念。

23:27 祸哉,你们经师和法利塞假善人!因为你们好像刷白的坟墓:外面看来华丽,里面却满是死人的骨骸和各样的污秽。”

主先前用杯盘作比喻——外面干净,里面污秽——如今用坟墓来重述同一个道理。坟墓外面粉刷得雪白,用大理石装饰,以金银和色彩点缀,里面却装满死人的骨头。坏教师正是如此:他们教导人一套,自己行的却是另一套。衣服穿得整洁,言语说得谦卑,内心却满是贪婪和污秽的情欲。

23:28–31 同样,你们外面看来像义人,里面却满是虚伪和不法。祸哉,你们经师和法利塞假善人!因为你们修建先知的坟,装饰义人的墓,且说:‘如果我们生在我们祖先的时代,决不会和他们一同流先知的血。’这样你们便作证,自己是那些残杀先知者的子孙。”

耶稣以一句巧妙的推论,揭露他们是杀人者的子孙。他们一面在民众面前行善、博取名声,一面为祖先所杀害的先知修建华丽的坟墓,且说:“若生在那时代,必不会做我们祖先所做的事。”但他们的行为本身,已经证明了他们与祖先无异——他们以隆重的方式纪念被杀的人,却从未真正认罪悔改。他们不否认那些先知是被自己的祖先所杀,却也不承认自己正走着同样的路。

23:32 你们就来补足你们祖先的恶贯吧!”

从以上论述可以证明,他们是杀人者和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主如今总结祂的意思,道出这推论的最后结论:³ 你们就补足你们祖先的恶贯吧!”也就是说:他们所未完成的,你们来完成——他们杀了仆人,你们钉死主人;他们杀了先知,你们杀害先知所预言的那一位。

23:33 蛇啊!毒蛇的后代!你们怎能逃脱地狱的处罚呢?”

这正是洗者若翰也曾说过的话。³ 毒蛇生毒蛇,杀人者生杀人者——你们正是从那样一群祖先出来的。

译注: 耶稣称他们为“蛇”和“毒蛇的后代”,这并非血统的诅咒,而是行为的延续:他们走祖先的路,做祖先的恶行,拒绝祖先所拒绝的先知。洗者若翰曾用同样的话警告他们:“毒蛇的后代!谁教你们逃脱那将要来临的愤怒呢?”(玛3:7)如今耶稣重复这话,是在说:你们与你们的祖先并无分别,若不悔改,结局也必与他们一样。审判不是从外面来的,而是从人自己所选择的路来的——人选择走哪条路,就通往哪个结局。

23:34 为此,看!我打发先知、贤哲和经师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其中有些你们要杀死、钉在十字架上,有些你们要在会堂中鞭打,从这城追逼到另一城。”

耶稣这话,首先是指向祂自己——祂就是那一位被他们杀害的先知所预言的。但这话也是指向门徒,因为主说:“我打发先知、贤哲和经师到你们这里来。”这正应验在宗徒和门徒身上:斯德望被石头砸死,保禄被杀,伯多禄被钉,其他门徒在会堂中遭鞭打,从这城被追逼到那城,被逐出犹太地,最终将福音传到外邦人中。

译注:耶稣说这话,是在预言一个事实:你们拒绝我,也必拒绝我差来的人。但你们所杀害的,正是我差来拯救你们的人;你们所赶逐的,正是要把生命带给你们的人。

23:35–36 为使流在地上的一切义人的血,自义人亚伯尔的血,直到你们在圣所与全燔祭坛间,所杀的贝勒基雅的儿子则加黎雅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都要归到这一代人身上。”

亚伯尔是被兄弟加音所杀,经上见证他为义人。至于则加黎雅,身份有争议:有人说是小先知中的一位,但圣经未载其被杀;有人说是若翰之父,但出自伪经,不足为凭;更可靠的说法是犹大王约阿士所杀的司祭约雅达之子,但编年史称其为“约雅达的儿子”,而非“贝勒基雅的儿子”。纳匝肋人的福音书也写作“约雅达的儿子”。有传说认为圣所废墟中的红石染自则加黎雅的血,此说虽无据,但出于虔诚,不应苛责。

耶稣说“归到这一代人”,并非指他们亲手杀了这两人,而是圣经常以“世代”指称具有相同品性的人群——义人世代蒙福,恶人世代遭罚。正如厄则克耳先知所言,即使诺厄、约伯、达尼尔在,也不能赦免那地的罪。同样,那些迫害宗徒的人,与杀害亚伯尔和则加黎雅的恶人同属一个邪恶世代。

 

23:37 耶路撒冷,耶路撒冷!你常残杀先知,用石头砸死那些派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少次愿意聚集你的子女,有如母鸡把自己的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但你却不愿意!”

主所说的“耶路撒冷”不是指城中的石头和建筑,而是指其中的居民。主以父亲的深情为它哀恸,正如另一处我们读到主看见耶路撒冷时流泪一样。⁵⁷ 主说“我多少次愿意聚集你的子女”——这话表明,从前所有的先知都是主所派遣的。至于母鸡聚集雏鸡的比喻,申命纪的歌中也有类似的表达:“有如老鹰守护自己的巢穴,眷恋自己的幼雏,展翅翱翔,将它们背在翼上。”⁵⁸

23:38 看,你们的房屋必给你们留下一片荒凉。”

主先前已借耶肋米亚的口说过同样的话:“我离弃了我的殿宇,撇下了我的产业;我的产业成了我眼中的狮穴。”⁵⁹ 如今,我们亲眼所见——犹太人的房屋确已荒凉,就是那座从前光辉灿烂、令人敬畏的圣殿。它之所以荒凉,是因它毁灭了住在其中的基督,又急于夺取产业,竟杀了继承人。⁶⁰

译者注:又急于夺取产业”暗指葡萄园户的比喻(玛21:33–39)。佃户先后杀害了主人派来的仆人,最后见主人派来自己的儿子,便说:“这是继承人,来,我们杀了他,我们就能取得他的产业。”此处的“产业”指以色列的圣殿、律法和天主的同在,即犹太宗教领袖视为己有的神圣权柄与盟约关系。他们企图通过杀害基督来独占这份产业,结果却适得其反——不仅未能守住,反而招致圣殿被毁、家园荒凉(公元70年应验)。

23:39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到你们说:‘奉主名而来的,当受赞颂。’”

这句话是主对耶路撒冷和犹太民族说的。这小节正是救主进入耶路撒冷时,孩童和婴孩所唱的内容:“奉主名而来的,当受赞颂。贺三纳于至高之天。”¹ 而主引用的是第一百一十七篇圣咏,那正是关于主来临的。² 主的意思是这样的:除非你们悔改,³ 并承认我就是先知们所歌颂的那一位、全能父的儿子,你们就不得见我的面。犹太人有悔改的时机。只要他们承认奉主名而来的是当受赞颂的,他们就必看见基督的面。⁶⁴

脚注:

咏64:7(思高64:8)。

¹ 咏1:1。

¹¹ 玛21:12;谷11:15。

¹² 申6:8。

¹³ 参见户15:38–40。

¹ 参见弟后3:6。

¹ 希腊文 phylassō 意为“保护”。

¹ 参见罗10:2。

¹ 参见玛23:24。

¹ 参见玛9:20;路8:44;谷5:27。

¹ 参见格前8:6;哥1:16。

² 参见罗5:8。

²¹ 参见弟前2:7。

²² 参见若10:34;罗8:14。

²³ 欧6:9。

² 耶2:8。

² 参见箴26:11;伯后2:22。

² 参见若17:12。

² 参见路16:8。

² 见玛15:5注释。

² 玛15:5。“你们却说:谁若对父亲或母亲说:我所能供养你的,已成了‘献仪’。”法利塞人以此借口逃避供养父母的责任。

³ 咏19:8(思高19:9)。

³¹ 出20:14–16。

³² 参见户18:20。

³³ 参见户18:17。

³ 见上文玛23:28–31注释。

³ 参见玛3:7–10;路3:7。

³ 参见格前12:1, 8–10。

³ 参见宗7:58。

³ 参见欧瑟比乌斯,《教会史》2.25。

³ 参见宗5:40。

⁴⁰ 参见创4:8。

¹ 参见创4:5。

² 参见奥利振,《玛窦福音注释》系列25。

³ 参见匝1:1。

⁴⁴ 参见奥利振,《玛窦福音注释》系列25。

⁴⁵ 参见路1:5, 13。

⁴⁶ 参见奥利振,《玛窦福音注释》系列25;埃皮法尼乌斯,《异端》26.12.1–4。所指的伪经是《玛利亚诞生记》,又称《雅各伯福音》,记载洗者若翰的父亲匝加利亚被下令屠杀白冷婴孩的黑落德所杀。这传说可能是由玛窦经文中的提示引起的。见亨内克-施奈梅尔赫,《新约伪经》卷1,第344–45页;ANF 8, 366。

⁴⁷ 参见奥利振,《玛窦福音注释》系列25。

⁴⁸ 参见编下24:22。

⁴⁹ 参见编下24:20。里德博斯,《玛窦福音》,圣经学生注释(大急流城:宗德万,1987年),第433页,认为最好的解释是假定先知匝加利亚父亲的名字是后来由一个无知的抄写员添加的。

⁵⁰ 编下24:22。

¹ 参见《希伯来名称释义》,第60页和第39页。

² 见序言注6。有趣的是,热罗尼莫在此上文刚谴责了奥利振(匿名)引用伪经,紧接着自己却引用了一部。

³ 咏24:3(思高24:3)。

⁵⁴ 咏24:6(思高24:6)。

⁵⁵ 咏112:2(思高112:2)。

⁵⁶ 则14:14。

⁵⁷ 参见路19:41。

⁵⁸ 申32:11。

⁵⁹ 耶12:7–8。

⁶⁰ 参见玛21:38。

¹ 玛21:9。

² 咏118:25–26(思高117:25–26)。

³ 参见玛3:2。

⁶⁴ 热罗尼莫在此暗示犹太民族在末日仍有悔改得救的盼望,与保禄在罗11:25–26的论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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